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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取回取保候审保证金
若想将已经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取回,通常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首先,案件必须已顺利完结;
其次,被告人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内并无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且也没有因为该案件而被提起公诉或者判定为有罪。在此基础上,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在案件终结之后尽快地将保证金予以退还。当申请人提出退款请求时,担保人或者被告人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后,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二、怎样取保候审担保人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通常是指自愿为涉嫌触犯法律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同时在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负起法律责任的人士。想要胜任这一角色,担保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首先要有稳定且可靠的居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其次,不得与案件存在任何形式的牵扯关联;
再次,必须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且不能遭受任何形式的人身自由限制。作为担保人,还需向司法机构递交书面保证书,并且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