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保险案件请律师费用是谁出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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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法规,债务纠纷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委托人支付,但胜诉方可自愿承担。民商事案件中,胜诉被告可向原告索要律师费。处理债务纠纷时,可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请求。
惠州市保险案件请律师费用是谁出

一、惠州市保险案件请律师费用是谁出

根据我国现行诉讼费用缴纳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全额承担;

然而,若因个人需求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律师服务费用则需由委托人自行承担。除此之外,诉讼费用也可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若自愿承担,法院亦应予以认可。在所有讼案中,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负责支付。

然而,在涉及到民商事案件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作为被告且成功聘请律师提交辩护并最终战胜原告,则该方有权向原告索要律师费用(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必要费用应当得到补偿)。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可以在起诉书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惠州市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

关于涉及到的交通肇事赔偿事宜的对应标准如下:即一方面需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以及相关营养费用等;另一方面,亦需按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其实际收入状况来核定误工费用。另外,在判断营养费用时,应结合考虑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并参照有关医疗机构提供的建议或意见而做出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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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一次大概几千元左右,当然了,也有一些案件可能是比较少的,主要还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还有就是需要律师根据案件的发展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会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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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的小孩户口在惠州可以上学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有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的,可以。
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上交复印件:在惠州的监护人居住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县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五年以上的证明在惠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证明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登记凭证。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一)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三)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第十二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并督促其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我是广州市的,在惠州违章了,在惠州可以处理吗?
[律师回复] 在广州可以处理,带上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
1
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
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2
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现在不允许他人代办了。
3
然后去交警部门办理交罚款业务,在交警部门大厅里,你可以查询罚款的原因、地点、时间和违章截图。特别是要看清楚违章的截图。有时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诉的,比如闯红灯时前面有大巴车遮挡,截图里清晰的显示你的车和前面的一辆大车,这种情况可以申诉。还有因救人、避让行人等紧急情况违章,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申诉。
4
确认违章罚款信息无误后,工作人员会让你填写罚款单据--《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单据上的姓名、罚款日期、罚款项目和数额无误后,签字确认。有的违章除了罚款还要扣分的,你要尽量保证扣分后驾驶证没有扣满12分,否则就要进行驾驶学习了。
5
拿到罚单后,就要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都能接受并缴纳罚款。在银行柜台前,只需把罚单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交上钱就行了。
6
缴纳完罚款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缴费的票据,一定要保留好。罚款缴完几天后,要及时查一查违章记录是否由未处理改为已处理,在交警网上银行、车管所都可以自行查询的。
7.异地违章缴纳罚款流程:
(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
3.) 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8.新交通规则关于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接听电话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另外,用手机发短信、上微博,也要被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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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一种资源利用形式对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土地的不同利用形式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针对不同的土地利用形式国家采用不同的税目种类,惠州市土地使用税五等级制,规定详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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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超速15%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别有警告和罚款,罚款的额度为50元到元不等。如果超速造成严重危害,出现交通事故,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元罚款。
2、旅游客车、公路运营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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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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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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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代理律师败诉,需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调整策略。违法行为确凿时,应执行裁决;若对判决存疑,可重新委托律师上诉。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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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请非法拘禁罪律师费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自行承担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接收客户委托,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据国家规定合法收费、记账。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必须依法纳税,确保服务合规。这确保了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透明性,保障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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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四,我朋友让我帮忙写个劳动合同,但是我也不怎么会写,所以请教你惠州市惠阳区劳动合同怎么写呀?求范本
[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 订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 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 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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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超速15%该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惠州市超速15%该怎么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分别有警告和罚款,罚款的额度为50元到元不等。如果超速造成严重危害,出现交通事故,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元罚款。
2、旅游客车、公路运营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惠州市合伙合伙合同样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 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 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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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偷盗罪怎样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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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律师费一般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惠州市律师费一般怎么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价〔2006〕298号)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第七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八条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采用计时收费的,在结案后,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
计时收费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司法厅核准后执行。
第九条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第十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一条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收费标准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同意,可扩大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下浮幅度。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办案费可以由委托人直接支付,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代行支付。由律师事务所代为支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预收办案费。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所有的律师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有关事项应当在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或委托书中载明,明确收费项目、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付款方式、时限、条件及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第十七条 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第十八条 因律师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合同法》办理。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排挤其他律师事务所为目的,通过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吸引委托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规定,但必须在收费合同中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方式、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三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六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讼。
第二十七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0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5〕157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
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
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各公证机构: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114号
各地级市发展改革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证服务费是指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以及依据当事人申请,办理与证明活动有关的法律事务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公证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本通知附件所规定的公证服务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公证机构可在政府规定标准范围内下浮确定具体执行标准。公证机构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公证事项、公证事务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证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合理有偿的原则。公证服务收费根据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的不同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四、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为当事人代写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以及向当事人提供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公证法律咨询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服务费用。
对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为个人的,涉及财产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涉及身份关系的财产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证书”、“提存”等4项,向当事人所收取的公证费按附件所列标准下浮10%执行。
五、对于符合本省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六、公证机构在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需要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对申请公证的文书或者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进行鉴定、检验检测、翻译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由其委托办理,或者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代为办理。所发生的鉴定、检验检测、翻译费用由当事人另行支付。
七、公证机构应加强对国家有关公证服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并严格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和公示制度,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或门户网站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擅自设立和分解公证服务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和诱导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必要的公证服务并收费。
八、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公证服务机构及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对公证服务机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各公证服务机构应将本机构开展公证服务有关情况,包括提供公证服务的具体项目数量、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以及项目成本费用等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司法厅。原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150号)、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2003〕2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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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律师咨询收费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协定州、辛集分会: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已于2016年1月24日经省律师协会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6年1月26日。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冀律协〔2016〕7号。
为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要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原则和方式。
除上一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服务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
三、按件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6收取
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4收取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五、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收费指导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作为一审的案件
2、集团诉讼案件
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
5、涉外(包括港、澳、台)案件
6、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以内收费。
六、行政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仲裁案件和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参照民事诉讼案件协商确定。
七、计时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八、风险代理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九、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在6万元至60万元以内议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经协商确定。
本指导意见中律师服务收费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
本指导意见河北省律师协会负责解释,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1月26日。
在广州违章,在惠州市内可以处理吗?
[律师回复] 在广州可以处理,带上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
1
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
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2
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现在不允许他人代办了。
3
然后去交警部门办理交罚款业务,在交警部门大厅里,你可以查询罚款的原因、地点、时间和违章截图。特别是要看清楚违章的截图。有时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诉的,比如闯红灯时前面有大巴车遮挡,截图里清晰的显示你的车和前面的一辆大车,这种情况可以申诉。还有因救人、避让行人等紧急情况违章,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申诉。
4
确认违章罚款信息无误后,工作人员会让你填写罚款单据--《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单据上的姓名、罚款日期、罚款项目和数额无误后,签字确认。有的违章除了罚款还要扣分的,你要尽量保证扣分后驾驶证没有扣满12分,否则就要进行驾驶学习了。
5
拿到罚单后,就要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都能接受并缴纳罚款。在银行柜台前,只需把罚单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交上钱就行了。
6
缴纳完罚款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缴费的票据,一定要保留好。罚款缴完几天后,要及时查一查违章记录是否由未处理改为已处理,在交警网上银行、车管所都可以自行查询的。
7.异地违章缴纳罚款流程:
(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
3.) 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8.新交通规则关于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接听电话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另外,用手机发短信、上微博,也要被扣2分。
在惠州市有社保有居住证,没买房,可以迁入惠州户口吗?
[律师回复] 办理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3、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4、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①稳定就业;
②稳定住所;
③连续就读。
惠州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相片(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住登记回执;
4、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公安机关提醒,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
惠州居住证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址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2、工作人员核实流动人口提供的居住地住址,符合登记的,发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3、登记满6个月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有效期统一为1年。
4、工作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对符合要求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1、规定是当事人正在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申请办理居住证,对符合惠州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
2、《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惠州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的社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3、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惠州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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