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车险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若您驾车所遭遇的事故未能为保险公司所保障与赔偿,那么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或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身亡或财产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内对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出车险后怎么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正确的保险赔偿处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应该第一时间联系所投保险的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以便其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协助;接下来是现场处置工作,需要在适当的时间内尽可能保证维修地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定损和修理奠定基础;
然后是定损与维修环节,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详细的故障检测以及代用零件更换等操作;随后,申请索赔的相关文件和凭证将会被提交给保险公司,以便进行审核和验证;
最后,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将依据先前由理赔人员计算得出的金额,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向车主进行支付赔付款项,至此整个处理过程方告完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