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警罪含警用装备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袭警罪是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攻击的犯罪行为。
然而,本法条并未详细说明袭警行为是否涵盖了使用警务装备这一范畴。依照惯常理解,袭警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在于暴力攻击的事实本身,而非使用警用装备的行为。因此,若无直接使用暴力攻击人民警察的行为,仅在使用警用装备的过程中与警察产生冲突,那么此种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妨碍公务罪,而非袭警罪。
然而,若将警用装备用作攻击手段,则有可能构成袭警罪,但仍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袭警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我们讨论构成袭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时,通常会涵盖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首先,该罪的犯罪主体应属于普通公民;
其次,从主观角度来看,此类行为往往具有明确且故意的性质;
再者,这项罪行所涉及到的直接侵害对象便是我们国家警察部门正常的执法管理活动;
最后,就其客观层面而言,这种行为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暴力或威胁等方式来阻挠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尽责工作,甚至可能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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