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任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相应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均拥有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权利。当这样的申请递交至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之后,这些机构应在接下来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决定回应。换句话说,在涉及到醉酒驾驶案件的取保候审问题上,当事人的家属应能在向上述部门提交申请的三天之内,收到来自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就申请所做的决定。若相关机构对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持有异议,他们有责任将这一情况通知申请人,同时详细解释其拒绝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醉驾不会坐牢的方法有哪些
在醉酒驾车之后,有三种情形可能无需服刑监禁。
第一种情形是指该行为本身并不视为构成犯罪,如此便无须服刑入狱;
第二种情形是指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不至于处以刑罚,因此在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后,理所当然地也无需坐牢;
最后一种情形则是,尽管被判定犯有危险驾驶罪行,但是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话,在此期间可以暂不入狱服刑,只有当成功熬过缓刑考察期并且没有出现其他严重问题时,原来判处的刑罚方可被确认无效,这样才有机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于坐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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