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怎么拒赔160万
购买了保险产品之后,倘若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高达160万的理赔金,那么其原因通常涉及到对保险合同相关规定的违背亦或是存在诚信缺失的欺诈行为。例如,投保人可能并未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
另外,假如意外事件的触发时间在保险合同正式生效之前,亦或是涉及到了保险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投保人,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保险法》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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