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运证没审保险公司赔不
若货车营运证未能按期进行年度审查,并因此导致了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保险公司将依然有义务进行补偿。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处在醉酒状态下驾车,或是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夺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由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均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除了上述特殊情况以外,只要事先与保险公司达成了明确的免赔协议,保险公司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营运证逾期20天会罚款吗
首先,如果货车的二级维护超时,那么运政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车辆的档案信息,并依据超出时间长度进行相应处罚。
具体来说,若车辆二级维护超期未满90天,将面临$1000元人民币的现金罚款;若是超期在90天以上但未达180天(包括这两个时间段内),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若超出180天(也包含在内),则需缴纳高达$5000元的罚款,而这也是最高的罚款额度。
其次,对于营运检查的超期情况,同样会受到类似的处罚,但是这种超期行为并不会导致系统档案被锁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