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有没有取保候审
被指控者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关键在于其是否满足相关法条所规定之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被指控者并无潜逃侦查、起诉或审判之嫌,即无引发社会危害性之虞,且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时,则该被指控者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告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吗
作为被告,您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有资格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领域中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容许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未受到羁押状态下静待法律审判的到来。您可以选择委托辩护律师,或者亲自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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