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没有承认取保候审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取保候审这一手段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目的在于使得那些被指控为涉嫌犯罪的人士,在未能确定有罪的情况下,不必被拘禁等待最终的判决。然而,关于诈骗这种类型的犯罪行为而言,能否获得取保候审所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包括了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他留给社会的潜在风险和危害,同时也不能忽视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即便在嫌疑人尚未承认其罪行的情况下,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诈骗罪最少判几个月
在涉及到诈骗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针对罪犯的判刑通常规定为最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是单独适用罚金的处罚方式。而具体的判罚如何制定,还需依据被告人所实施的诈骗数额来衡量。对应于数额较大情形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等刑事惩罚;若涉案金额较大,便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以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至于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件,罪犯则可能面临最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