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诈骗退赃可以判缓吗
关于诈骗犯罪案件,退还赃物并不一定能成为获得缓刑判决的必要条件。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不难理解,适用缓刑的一项基本前提便是犯罪嫌疑人所受到的刑事惩罚需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然而诈骗罪按照定义其法定最高刑罚也只能达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唯有当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它恶劣情节时,犯罪分子才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处罚,同时还需要处以罚金。
至于退赃方面,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考虑给予犯罪者相应的从轻甚至减免处罚,但这并非是必定要做的事情。所以,仅有在法官判定犯罪嫌疑人最终的刑事裁决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一范围内时,他们才能够依据具体情况做出是适用缓刑还是其他刑罚方式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倘若因欺诈罪而致财产损失得以赔偿或退还,则可酌情予以轻度量刑。
然而,如果诈骗公共及私人财物已经达到了较大金额的认定标准,但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情况下,并且行为人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感悔过,同时,如果此类行为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那么便有可能获得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机会: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其次,在一审宣判之前,行为人必须将所有的赃款和赔偿金如数退还;
最后,行为人没有参与分赃活动,或者所获取的赃物相对较少,而且并非是主要的罪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在涉及到诈骗犯罪案情的审理过程中,退还赃款并不能作为获取缓刑审判的必备先决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缓刑主要是针对那些被判处在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的罪犯而设立的。就诈骗罪而言,其所能达到的最高法定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而,仅当诈骗金额特别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时,才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尽管退还赃款可以作为减轻或豁免处罚的考量因素之一,但却并非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官将依据具体案情来权衡是否应当适用缓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