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伤残鉴定要伤者到场吗?
在进行人体伤害程度的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这是由于伤势鉴定所依据的正是发生实际事故时遭受的原发性伤害,而法医则需要在受伤事件发生后的关键阶段内,即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或者处于局部或完全丧失意识的状态下,通过政府机关与卫生部门之间的正式交流方式,深入医院病房进行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从而证实受害人当时的真实伤势及其所处环境,据此制定出相应的伤害等级鉴定结论。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包括医疗监控、细致观察检测、症状分析以及各项测试对比等步骤在内,都属于合法的司法医学伤残等级鉴定范畴。因此,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当事人必须亲临鉴定活动现场。如果因自身身体残疾等因素无法亲自参与鉴定工作的,将由专业的鉴定团队人员在现场进行相关操作及评估。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二、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在进行伤残评定程序时,您需提前备妥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1)患者的入院诊疗记录;
(2)出院总结与病例记录;
(3)出院小结;
(4)完整的病历档案;
(5)综合疾病诊断证明文件;
(6)在损伤初期以及治疗结束后所拍摄的X光片;
(7)CT扫描及其诊断报告;
(8)交通事故认定书;
(9)交通伤害受害者本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登记簿;
(10)由当地司法机关出具的伤残评估委托函。接下来,应按照相关规定,前往就近地区的司法权威部门寻求具有合法资质的伤残评估机构,向其提出科研评估委托请求并接受实质性评估服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对人体伤害程度进行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务必亲自出席,因法医将根据原始伤害在关键时期,例如患者入住医院或失去意识的时候,通过深入病房与您进行正式沟通以获取相关证据,从而确定真实的受伤情况以及损伤环境,并以此来划分伤害等级。此处所涉及的鉴定方式涵盖了医疗监控解析、观察测量、症状整理及测试对比较重环节。对于因故不能出席的当事人,我们会派遣专业团队代表其处理相关事项,并进行评估,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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