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未满两周岁孩子怎么办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于离异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通常会由母亲直接负责看护和养育。
同时,父亲亦需担负起孩子日常生活所需费用的一部分乃至所有。该等法律条款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并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破裂而断裂。即便离婚之后,子女不论由哪方直接监护,仍然会被视为属于双方共同的儿女。无论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父母始终都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自己孩子的权利和责任。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联系,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经法院裁决确认离婚后,无论子女由父亲或母亲亲自抚养,他们依然都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至于已满两周岁以上的幼儿,若父母在此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法官依据双方实际情况,参照对未成年人权益最为有利的原则作出决定。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就应有足够的尊重听取他们真实表达的想法和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案件中,若某一方拒绝承担子女抚养费用,即便日后子女已成长为成年人,仍然负有为其父母提供赡养服务的法定义务。此项权利乃是源自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所构成的血缘亲情纽带,彰显了生存所需的人格权益,无论婚姻状况如何转变,以及子女是否生于婚姻关系之内,均无法对此份权利进行剥夺或否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及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明确指出,父母对于未满法定年龄段子女或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的责任;反之,成年子女对存在残疾、丧失劳动力或生活贫困的父母亦须担负起赡养之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经法律程序确认离婚后,若子女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则其法定监护职责应赋予母亲,但同时父亲亦须承担相应的生活费用支出。尽管父母已不再是婚姻关系中的伴侣,但是他们依然享有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以及提供必要保护的法定义务与权力。在审理涉及抚养权问题的案件时,法院通常会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并依据相关法律来做出将监护权判给某一方家长或寻求第三方监护的决定。在此过程中,法庭也会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倾听并尊重他们就自身未来发展所表达的观点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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