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开设赌场罪中所涉及到的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主要是基于其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收益来进行确定的。开设赌场罪存在着严重侵犯社会公共秩序以及个人权益的重大风险,主要表现出主观上的故意性以及以获取经济利润作为唯一目的等显著特点。因此,对于那些已经被依法判定为犯有开设赌场罪的罪犯,其违法所得应该直接以他们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所攫取的实际利益进行准确判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任何类似违法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所得都必须依法进行追回或责令退赔处理;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必须采取迅速、合理的方式予以归还;而对于那些被判定为违禁物品或用于犯罪活动的当事人自身财产,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的没收处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会被判刑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犯下开设赌场罪行将会面临刑事审判,量刑标准一般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需要缴纳罚金。若犯罪情节严重,则可能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负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开设赌场罪是一种行为性质的罪名,主要考察其在客观层面是否具备了聚集众人进行赌博、非法开设赌场以及将赌博作为职业等违法行为。一旦赌场正式投入运营,并且有实际人员参与其中进行赌博活动,那么便构成了该罪名的既遂状态,无论开设者最终是否获取到经济利益都不影响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务过程中,认定开设赌场行为构成犯罪的违法所得主要基于其实际盈利状况进行判断。此类犯罪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公民个人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其显著特征包括主观上的故意以及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性。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非法所得必须予以追缴或者退还,同时应当尽快将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归还给其所有人;对于涉案的违禁物品及被告人用于实施犯罪活动的财物,亦应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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