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书复议多久重新认定
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审制度的期限设定为共计三天周期。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若当事人对于定责结果或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持有异议,则可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该证明送达到个人的日期起的第三个自然日内,正式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如当事人错过了上述时限而未及时提交复核申请,则我们将不受理其申请,同时会给以书面形式回应申请人告知这一情况。在这份复核申请文件中,当事人应当明确提出具体的复核请求、理由以及支持上述请求的主要事实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于不满的责任判定书,当事人可尝试申请复议来争取成功修改。在规定中,明确指出,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持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如果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以及责任划分不够公正公平等情况的话,他们应该发出指令让负责这个案件的原机构重新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并给出新的明确的认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当事人有权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放弃该权利。在提交复核申请时,务必明确具体的复核请求、详细的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证据。我们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您的申请结果。敬请注意,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以避免影响处理进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