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肢体残疾人在监狱怎么处理
若身为残障人士的公民触犯律法并遭收押,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监外执行之申请,以便于在家乡所在地完成刑期。当然,应严格遵守缓刑的各项规定条件,然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缓刑请求。
同时,对于符合以下情况者(例如罪犯怀孕或生活无法自我管理),亦可申请监外执行。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残疾民众因罪行而需接受刑事惩治,同样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该判处徒刑、入狱服刑者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层面,生活不便的残障人在面临犯罪指责并被判刑后,有权申请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并在固定居所中服刑,同时由其亲友来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二、肢体残疾人能取保候审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残疾人士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而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要求者,均可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操作:
其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嫌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及的案件,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其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种情况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即可;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对于那些被判定有罪的残障人士来说,如果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他们将有权有权申请实施社区矫正项目,所谓“监外执行”,即在自己家中接受为期一定时间段的强制教育和帮助改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刑罚的免除,他们必须遵守缓刑条例中的各项要求。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所以虽然一些残障人士可能面临着较大的生活困境,但只要他们的罪行严重到需要接受刑罚,那么他们同样应该依照法律规定进入监狱服刑。这样的处理方式,旨在实现刑罚目的和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之间的和谐共处,以保证他们可以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能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