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预约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首先,男女双方需在关于离婚问题上达成一致共识,对诸如财产分配及子女监护权等事宜展开充分协商,最终撰写成一份详尽完备的离婚协议。
(二)紧接着,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一方长期居住所在地的官方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
(三)非自愿地,申请过程经过了离婚冷静期中段。自婚姻登记部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期间内,如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均可选择向该登记部门撤销先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此即所谓的“离婚冷静期”规定。
(四)然而若经过三十个自然日后仍无人前来主张撤销申请,则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至婚姻登记部门再次提交并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反之,若未能及时提出申请,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五)审查完成后,若婚姻登记部门确认双方确实为真实意愿尽心离婚,且已就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置等重大事项达成一致决议,便会为之进行正式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预约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首先是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其次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等;紧接着为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书;
此外还需准备好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切忌手写版本;为了确保影像模版的清晰度与准确性,建议您同时提供两张近期拍摄的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协议离婚】在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由当事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记载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以及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经过严谨的法律程序后,男女双方必须达成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对子女监护权问题的共识,使这些相关内容得以书面确认。接下来,他们应根据约定起草一份严谨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完成以上步骤之后,男女双方需要亲自携带相关材料前赴各自的长期居所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在初步审核通过后,机构会给予30天的冷却期给双方调整内心情绪,如果在冷却期结束时,双方均没有产生撤回申请的想法,那么,他们则应当再次接受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证书手续的通知。一旦所有条件满足,依法办事的婚姻登记部门将为其进行正式的注册登记,并且向双方颁发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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