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坠楼砸死路人谁来承担责任
关于坠楼意外事件中导致路人不幸身亡所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涉及到人体损害赔偿、继承人的偿还义务与潜在的刑事责任等多层面的复杂情况。
首先,若受害者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产生了不可抵挡的损害,侵权方应对其进行全面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运输费用等在治疗和身体恢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开支,以及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对于造成残疾的受害者,侵权方还需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及相应的残疾赔偿金;若受害者不幸离世,侵权方还应支付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仅需以所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来履行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此范围的部分,继承人可自愿选择是否予以偿还。
然而,如果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则无需再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有偿还责任。
最后,坠楼意外事件中导致路人死亡的行为,有可能会触发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死亡,则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反之,若已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则应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布无罪。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坠楼砸死路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若行为人事先因违法犯罪行为而从高楼堕下引发意外导致无辜路人丧生的话,那么在坠楼者未身亡的情况下,他们应当受到以过失致人死亡为指控罪名的刑事责任追究,依照法律通常会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然而,在坠楼者已经不幸离世的特殊情境中,犯罪行为发生后,司法程序通常不再追求对其个人进行刑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意外而从高处跌落导致行人不幸身亡的事件中,可能会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赔偿义务、遗产继承以及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侵权的方必须承担起医疗费用、照顾人员的薪资、伤亡补偿等各项支出,同时还要对受害人所承受的财务损失进行合理的弥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重伤并因此而残疾的受害人,他们还需要额外支付必要的辅助设备费用以及适当金额的赔偿金。如果受害人身故,那么侵权一方需要承担的便是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了。另外,遗产的所有者——也就是受到影响人民的继承人,他们也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履行自己的责任,无论是财产的分配还是应付的税务等等,以此来偿还这些必须支出的款项和债务。但是请注意,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的话,那么他们就不需要再负担这些债务了。关于最后一部分,涉嫌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虽然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已经过世,无法进行进一步的起诉和审讯,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彻底放弃相关调查。相反地,我们可以采取各种其他措施来进行处理,比如解除相关程序、不予起诉、结束审理或者宣布犯罪嫌疑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