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法院判了对方没钱赔怎么处理
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若法院判定的裁判文书已正式生效,然而债务人无法支付相应的赔偿款或者拒不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如经调查核实,债务人确实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无法履行的情况,法院有权依法裁定暂时中止对该案的执行程序,直至债务人具备执行条件或任何时候,再行恢复案件的执行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被执行人由于生活困难导致其无偿债能力,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且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法院将不得不终止执行该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法院判的少怎么办
若涉事主体对交通事故案件所作出的法院裁决赔付金额存在疑虑,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之规定,该方当事人有权利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请求。这就意味着,在裁决正式生效之后,当事人仍可依法行使申诉权,争取获得更为合理、公正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纷争在经过法院审批判定并生效之后,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无法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在经过严格核实确认债务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进行执行时,法院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待债务人具备了执行的条件之后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然而,如果债务人因为生活极度贫困、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法院将会终止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