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刑警可以抓人
刑警有权逮捕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具备确凿充分的犯罪证据:这是实施逮捕的基本前提条件,亦即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为某项犯罪行为的参与者或者策划者。
2.其相关行为恐将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根据法律和司法实践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刑罚,这也是需要考虑实施逮捕的必备条件之一。
3.采用其他手段无法有效防范潜在的社会风险:若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仍无法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新的犯罪活动、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销毁或篡改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串供、对受害者、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意图自杀或逃逸等社会风险行为,则应依法实施逮捕。
4.犯罪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在决定是否实施逮捕时,还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所涉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其是否愿意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等因素,以便准确评估其是否具有社会风险。
5.曾有故意犯罪前科或身份尚未明确:对于曾有故意犯罪前科或身份尚未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应当依法实施逮捕。
6.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如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亦可依法实施逮捕。当上述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时,刑警才拥有合法的逮捕权。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当具备以下情况之一时,刑警有权实施逮捕行动:犯罪证据确凿充分;犯罪行为可能导致量化后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使用其他手段无法有效预防潜在的社会风险;需要对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进行综合评估;存在故意犯罪的前科记录或者身份尚未明确核实;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只要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刑警便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