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债务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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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企业债务危机中,实际掌控人应承担责任:一是财产责任,需以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滥用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监督责任,作为关键决策者,应严格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三是赔偿责任,若因欺诈、虚假陈述等导致公司债务并给债权人带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债务

在企业面临债务问题之际,实际掌控公司的高层人士所承担之责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是财产责任,即实际掌控人应以自身的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若实际掌控人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试图逃避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实际掌控人承担起连带责任

其次是监督责任,作为公司的关键决策者,实际掌控人有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以保证公司能够在法律和规定的框架内正常运作。倘若由于实际掌控人的疏忽或者违法行为而导致了公司的债务产生,那么实际掌控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最后是赔偿责任,如果实际掌控人采用欺诈虚假陈述等不正当手段导致公司债务的产生,并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实际掌控人就应该承担起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是什么

作为实际控制者,其必须承担以下三项法律上的义务及责任:

首先,遵循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政府行政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章程的规定;

其次,不得利用或滥用与其存在紧密联系的关系以损害或威胁公司的权益与利益;

最后,在出现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或者为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时,需对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面而无条件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企业陷入债务危机之际,实际操控者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首先,需要负有财产责任,即运用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所欠下的债务。倘若有人滥用其所拥有的独立地位去规避债务责任的话,债权人有权向其提出连带责任请求。其次,作为企业经营中的重要决策人员,实际操控者还须承担起监督责任,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如果因为欺诈、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而导致公司背负债务,并给债权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实际操控者就必须承担起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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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实际控制人担保相关规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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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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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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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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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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