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欠款不还亲属有责任吗
亲属拖欠银行信用卡未还,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对他们的直系亲属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因为,作为债务人,其应独自承受自己所负的个人债务,进行相应的清偿工作。
然而,若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子女或其他亲属通过合法途径继承了相应的财产,那么他们有义务在继承所得的财产限额之内,替逝者代为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信用卡欠款多少会定诈骗罪
对于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未满人民币五十万元者,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巨大”;而对于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及以上者,则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有恶意透支的行为,且其数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但未满人民币十万元时,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若其数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但未满人民币一百万元时,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巨大”;而当其数额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及以上时,便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依照常规的法律规定,欠款人拖欠银行信用卡所产生的债务,并不必然会对其直系亲属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债务人的个人应当独立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并进行全额的清偿。然而,如果在这些债务人离世之后,他们的子女或者其他近亲通过合法有效的程序取得了遗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么他们就有义务在继承所得财产的范围之内,替代债务人继续履行尚未偿还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