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通常包括以下七类: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仅为其他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提供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的协助,而非直接参与上述七类犯罪活动,则并不构成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洗钱罪不包括什么
洗钱罪的主要上游犯罪类型涵盖了七大领域:
第一,涉及毒品犯罪;
其次,牵涉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再者,恐怖活动犯罪亦属其中;
此外,还有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诈骗犯罪等。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行动主体仅仅是为了掩饰、隐瞒其他犯罪所获得的财产及其衍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并非直接参与上述七种犯罪活动,那么他们将不被视为犯有洗钱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要涵盖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七大类别。然而,若行为人仅仅是为其他犯罪所得提供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协助,而并未直接涉及到上述七类犯罪行为,则并不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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