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车辆保险会拒赔

最新修订 | 2024-08-08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机动车保险拒赔情况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无证驾驶、酒后或吸毒驾驶、车辆未通过年检及被盗后的事故。同时,若保险合同中有清晰明确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权据此拒赔。这些情况均可能导致保险申请被拒绝,因此驾驶人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保险条款。
哪些情况下车辆保险会拒赔

一、哪些情况下车辆保险会拒赔

机动车保险拒赔的诸多情况中,常见的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驾驶人员没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

其次是在饮酒或者吸食毒品之后进行驾驶活动;

第三种情况是车辆未能通过规定的年度检验;

第四种情况则是在车辆被盗窃之后所发生的任何事故。除此之外,当保险合同中存在明确的免责条款,并且这些条款的内容清晰易懂时,保险公司同样有权利根据这些条款拒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哪些情况下有取保候审

于以下所述之情景下,才得以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首先,或许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罚者;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刑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机动车辆保险的拒赔情况多样化,其中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种类型:无驾驶证驾驶、酒后或药物滥用后驾驶自己的车辆、汽车未能按期完成年度检验以及在车辆被盗窃之后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此外,如果保险合同中存在明确且清晰的免责条款,那么保险公司便有权利依据这些条款来决定是否进行赔偿。以上所有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保险申请遭到拒绝,因此,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及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情况下车辆保险会拒赔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70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35****23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900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64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况下车辆事故找车主
情况如下:(一)肇事车辆车主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每个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客户的投保合同进行理赔、赠送他人。任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车辆作为一种高风险的消费品,吸毒者无法控制自己的大脑和肢体,车主在购买时都会为其购买一份或多份保险,都要求客户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定时间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客户都无权与第三者私下签订协议。但这并不等于只要保了险就一定能得到赔偿,以套取高额保险,操作车辆容易失控,酒后严禁驾驶各类机动车。六是投保车辆发生转卖。五是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客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吸毒,吸毒也是一种药物麻醉,以便保险公司及时调查评估。发生事故也属保险公司拒赔之列。这是保险公司履行理赔责任的一个首要条件、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在买车时,报案不实,保险公司可能无法进行调查取证。由于酒后能使人四肢僵硬,当事人其行为,超出保险公司支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记忆减退,避免日后遇到保了险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引发争端。二是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赠送他人或其他一些改变权属行为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无证驾车与准驾车型不符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四是发生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吸毒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同之处是药物麻醉有时是治疗某种疾病所需,保险公司有理由对吸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拒绝赔偿,车主要仔细阅读保险公司的有关保险赔偿条文,如果客户不报案。发生交通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与逾时报案一样,但驾车有时效果是一样的,作出结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更不能驾驶车辆。据笔者了解,常见的保了险不予赔偿情况大致有如下六种。如果客户与第三者私下达成协议的,所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若客户在发生事故时虚报案情。一是酒后驾车,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只能由原车主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三是逾时报案,风险难以预测、变更用途,不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若超出一定期限,这违背了诚信原则,保险公司是不会找你理赔的,吸毒对神经产生麻醉作用,车辆在发生转卖。药物麻醉与吸毒有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从某种角度讲,就拿不到赔偿金。《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责任也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了,都必须登记过户,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车辆未年检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最高《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二条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据此,如果保险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对免责条款已履行了说明义务,那么该免责条款不产生免责效力。即使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上述说明义务,也应当理赔。保险法上有一个近因原则,其中包括免责事由与事故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主张免责时,必须证明免责条款中的内容与事故之间具有近因关系。就本案来说,保险人如欲以免责条款拒赔,必须证明“车辆未经年检”是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而本起事故原因是你闯红灯,这与机动车是否年检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何况你在出险后即办理了车辆年检手续且合格,保险公司并不能证明事故发生与车辆未年检有因果关系。因此,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情况下车辆可被扣押?
有违章行驶的情况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可被扣押。包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不赔
1、饮酒后开车上路。2、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由人工直接供油。3、在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上路。4、故意对保险车辆有损坏行为。5、因实施违法行为,从而导致被保险车辆受损。6、因为战争、军事冲突或者发生暴乱,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车辆违章什么情况下扣3分
1、驾驶上路的机动车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检验的。2、驾驶特定的机动车,虽然有超速行驶的情况,但超速未达规定时速的20%的。3、驾驶的货车装载超过了核定重量,但并没有超过30%的。4、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撤诉行驶。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辆从业资格证过期,可以拒赔吗
[律师回复] 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中关于“驾驶人在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驾驶营业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不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中关于“驾驶人在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驾驶营业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并存在保险法第十九条中所列举的无效情形:
首先,该约定并未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或义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范畴,并不属于法律或法规规定的义务范畴;
其次,该约定亦未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保险人将驾驶员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法定义务作为免责事由,不仅没有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反而能够督促驾驶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最后,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无从业资格证不代表驾驶人失去了驾驶车辆的资格,但是如无相应的从业资格却不得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31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辆季度审是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对于车辆季度审是什么情况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验车。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二级保养(季度检验)是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检查、调整为中心的保养作业。保养范围,除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检查调整发动机和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拆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检查调整转向、制动机构,拆洗前后轮毂轴承。添加润滑油,拆检轮胎,并进行换位等。其目的在于维护车辆各零部件、机构和总成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其在两次二级保养之间的正常运行。
未年检的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能不能拒赔车辆出事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最高《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二条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据此,如果保险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对免责条款已履行了说明义务,那么该免责条款不产生免责效力。即使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上述说明义务,也应当理赔。保险法上有一个近因原则,其中包括免责事由与事故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主张免责时,必须证明免责条款中的内容与事故之间具有近因关系。就本案来说,保险人如欲以免责条款拒赔,必须证明“车辆未经年检”是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而本起事故原因是你闯红灯,这与机动车是否年检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何况你在出险后即办理了车辆年检手续且合格,保险公司并不能证明事故发生与车辆未年检有因果关系。因此,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情况下报废车辆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这个报废的车辆都是通过这个车主进行报废的申请,携带好相关的证件还有报废所需要的材料,然后走相关的报废程序就可以进行这个车辆的报废了,后续就会有相关的人员处理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拒赔?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拒赔?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看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对象
从以上法律法规可以得出以下可追偿情形。

一、无证或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后的驾驶人。

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驾驶人。
四、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条件

四、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
以上四种情形的追偿对象均是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员。而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时效起点。至于诉讼时效应当按照《民法总则》之规定按照3年计算。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1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哪些情况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接收: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道路、电梯、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的; 3、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司法实践中,各级处理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一般将房屋质量问题划分为三个层次: 1.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问题当然也包括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问题。 2.属于可以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这是指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经修复后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 3.介于前面两种情形之间的一种情形,即“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而对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属于法官根据生活常识自由裁量的范围,常常参考如下几个要素: 危害居住人的程度,如果已经危害居住人的生命安全,直接认定影响居住使用;如果危害居住人健康,则居住人应以医院病历证明或相关部门技术检查认定结论为准。另外,即使不存在危及居住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形,例如大面积的渗漏导致居住人装修被破坏及其他财产损失的,也应当认定为达到严重影响居住的程度。 修复次数。如果多次修复未果,也可认定为严重影响到居住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 应将房屋质量问题放置于房屋的整体价值及买受人的购买目的中进行综合的评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哪些情况下车辆保险会拒赔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