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必须明知吗
1、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确实存在需要但却无从得知事实真相的情况,这便表明行为人并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意图,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该种行为并不能够被判定为“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之罪行,自然也就无需担心受到刑事处罚及入狱服刑等问题了。
2、然而,如果存在其它明确迹象或显著特征可以证实行为人已经清楚了解相关事实,那么即便存在与此相反的证据,只要这些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行为人实际上并不知情或者对相关情况毫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也无法被判定为犯有“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之罪名。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必须查明上游犯罪么
无需过分担忧,“帮信罪”并非意味着对于上游犯罪有具体且详细的了解,仅仅需在主观意识中明白上游活动涉及到犯罪行为,或者知晓所提供的诸如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工具可能会被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便已足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与此种犯罪活动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如果属于公司企业等单位组织进行此类犯罪,则对该单位施以罚款处理,与此同时,还需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样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在此过程中同时触犯了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定罪量刑。关于情节严重程度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达五万元以上;
4.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并没有了解到真实的事件经过,那么他就不会产生故意犯罪的意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便不能认定为“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行为人无需担心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若存在清晰的证据表明行为人对于事实是知晓的,即使有相反的证词或者证据出现,只要这些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行为人的确不知道事实,仍然有可能被司法机关判决具有罪责。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