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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诈勒索罪着手标准如何认定
对于敲诈勒索罪行的启动标准,通常会将其视为行为人行为了实质性的威胁或者要挟行为的出发点,这些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深刻的恐惧感,进一步导致他们有可能不得不交付财产以求自保。这个层次的表达揭示了犯罪活动已经步入了实践的环节,产生了切实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的裁定基础,本质上是基于行为人向受害方传达了实质性的恐吓或者胁迫,导致受害者承受极度恐惧,以至于不甘情愿地交付其所有财产来寻求自身的安全保障。这一过程已经象征着犯罪行为得以具体实施并产生真实的威胁效果。此一判断标准充分彰显了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实质性风险,因此需要法律对此类行为给予严格的制裁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