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诬蔑诽谤罪是如何定罪
在确定诬蔑和诽谤犯罪是否成立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关键因素:
首先,行为人需蓄意编造不实信息;
其次,这些虚假信息必须被公之于众;
第三,此类行为对受害者的声誉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若某人的行为满足以上所有条件,那么他有可能被判定犯有诬蔑和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对于公然实施暴力或其它非法手段污蔑贬损他人名誉,或捏造虚假事实恶意中伤他人声誉的行为,若情节恶劣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事处罚或剥夺其政治权利。
然而,诬告和诽谤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受害人需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在举证过程中遇到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在裁定是否构成诬蔑和诽谤犯罪时,必须考察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行为人有明确意愿去编造无根据的信息,并且将这些虚假消息公诸于众;其次,此类行为对受害者的名誉产生了实际的、不可逆转的损害;最后,这种行为的恶劣程度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如果上述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那么行为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下诬蔑和诽谤罪。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法律对于诬蔑和诽谤罪行进行评价和惩处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