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大概需要什么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保障措施,主要运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其作为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或者虽然他们可能面临的是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但如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造成显著危害的情况下。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时,往往需要符合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享有该权利来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交保证人的担保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而保证人必须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并且无任何犯罪记录;
最后,保证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大概在什么阶段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可分别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审理阶段进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具有相关条件下启动执行;即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将可得以免除羁押并被要求取保候审:
第一种是若其可能面临管束、拘役或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处罚时;
第二种则是若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
第三种情况是若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最后一种情况是若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制度主要适用于可能会被判处较轻刑罚或者其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严重影响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条件的情况下,被羁押人及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都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以期获得取保候审这一特殊的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并且在接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时及时出庭配合调查,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不受任何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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