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被抓获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作为司法实践中针对涉案人员采取的法定制裁措施之一,主要目的在于杜绝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有任何规避或妨碍调查取证,以及审判程序正常开展的行为发生。在此前提下,若当事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法律法规所规范的行为准则,例如擅自离境或出市、县境,对重要证人施以精神威胁或制造虚假证据等违法行为,司法机构将有权解除取保候审,并对其下达逮捕的指令。而一经被捕,这就意味着被指控的行为极有可能已经触犯刑法,至于最后是否会被判定为有罪,则需由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本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的;
(四)对举报人、控告人、被害人、证人或者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取保候审被抓了会判缓刑吗
在获得保释许可之后,能否得到缓刑的判决,须视乎罪犯本人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相关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只要他们同时符合以下这些条件,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而针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届七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更是应当给予缓刑的判决:
(1)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2)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3)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初衷在于防止涉案当事人逃避司法审查,保障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然而,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境、对证人实施威胁行为或者涉嫌伪造证据等情况,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依法撤销其取保候审资格,并对其实施逮捕。在被捕之后,该名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