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刑事侦查环节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它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特定情形下,能够暂时摆脱羁押之苦,转而在法庭外等候判决。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判期间不会规避法律责任,进而保障诉讼程序的顺畅运行。
然而,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将面临批捕,则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曾逃避法律追责,亦无任何阻碍诉讼进程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需再度面临批捕。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抑或是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司法机构便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启动对其的逮捕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要罚金吗
缴纳的乃是取保候审所需要的保证金而非罚金。若是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相关机关要求缴纳保证金,那么就需依据规定进行支付,待取保候审结束后,将会予以退还。
然而,无论是选择提供保证人还是缴纳保证金,都应由负责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来做出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权利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刑事侦查的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种针对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旨在使他们能够在监狱之外等待法庭最终审判结果。关于后续是否会收回批准逮捕,这需要根据案情的实际进展来做出评估。如果当事人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且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逃逸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作出逮捕的决定;然而,若司法机关发现其存在新的违法事实或严重违规行为,那么他们有权利撤销先前所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并且正式提出批准逮捕的请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