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作为投保人,您有权与针对您案件的保险公司进行深入的商讨交流,以找到最为合适、公正且具备可行性的赔偿解决策略。
2.通过仲裁来解决:若通过上述协商途径仍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投保人可依法向该保险公司所隶属的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申请,并在其裁决结果出来后依法执行。
3.通过诉诸于法院来解决: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那么投保人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当事人应当自作出仲裁裁决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保险退保需要什么手续
退保乃是客户在签署保险合同且履行一定期限后,鉴于诸多原因无法继续支付保险费,因而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赎回预先缴纳的费用。申请退保的特定当事人为投保人,若被保险人欲申请退保,则须得到投保人的书面批准,同时由投保人说明退保所得款项的领取人选。在任何情况下,如投保人申诉退保意向,保险生效期已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接到此申请后将返还保单所累积的现金价值;若在投保两年内选择退保,保险人需先收取自合同签订起直至退保日止这段时间之内的所有应缴保险费之后,才会将剩余金额归还给投保人。退保的途径主要包含如下三种方式:
首先,投保人可亲身前往保险公司服务大厅进行办理。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退保申请表格、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卡复印件以及保险合同及保险费发票。
其次,投保人亦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前往服务台办理此事。
在此过程中,投保人需准备的资料除了上述提到的外,还包括提交退保申请表格、授权委托书、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卡复印件以及保单原件及保险费发票。此外,投保人也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提出退保申请。退保行为实质上就是注销现有保单。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彼此之间可以依据相关协定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宣告本合同终止效力。在许多非个人寿险定期保险单格式版本中,均通常设有关于注销保险单的条款规定,用以明确阐明订约任何一方在合约到期之前依法有权注销保险单之具体条件,以保障各自权益不受保险合同终止效力的影响,从而避免遭受不合理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