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保险追偿权纠纷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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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当事人应协商解决争端,若未达共识可请求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依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申请仲裁。若无仲裁条款且未达成共识,当事人可诉诸法院解决合同纠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确保合作关系和谐。
最新的保险追偿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最新的保险追偿权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应在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之上,通过相互协调和沟通来妥善处理争端,这应当被视为解决争议的理想途径。

2.调解,若合同当事人在初次协调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事务。

此外,当事人亦有权向合同监管部门、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权威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3.对于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争议产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均可作为依据,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4.若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就仲裁事宜达成共识,合同当事人可选择将合同纠纷诉诸于法院,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二、最新的优先受偿权顺序有哪些

债权优先于债务的顺序如下:

1.优先债权位列首位的清偿次序。何谓优先债权?即指债权人对于遗产拥有抵押权、质权或留置权等特殊情况所构成的债权。

2.普通债权排列第二的清偿次序。普通债权则与优先债权相对应。在处理继承债务时,首要之事便是清偿优先债权。待优先债权最终得以清偿后,由再度偿还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与之财产为排在末位的第三顺位。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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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最新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物业纠纷最新规定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纠纷最新规定有哪些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
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十二条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 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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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要写关于最新医疗纠纷赔偿案例的报告。想咨询一下最新医疗纠纷赔偿案例和产生医疗纠纷后所要赔偿的项目。
[律师回复] 您好,医疗纠纷赔偿项目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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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最新规定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业纠纷最新规定有哪些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
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十二条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 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物业纠纷最新规定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纠纷最新规定有哪些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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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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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
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十二条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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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如果房屋是登记人所有的,那么应当是登记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是如果发生实际上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人却是他人, 同时也没有支付相应的使用对价,那就说明登记人和实际的所有人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本案的王女士仅是挂名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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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遗产纠纷起诉状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遗产纠纷起诉状电子版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遗产纠纷状范本
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请求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石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套。被告石_______、石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石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月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石________、石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附:
1、该状副本2份;
2、石_______遗产清单1份。
人:石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意:
1、遗产继承纠纷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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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前段时间和他的合伙人开了一家投资公司,但是因为资金分配上面产生了一些矛盾,所以他们就产生了纠纷,所以想问问,最新个人合伙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问题
4
1、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
4
2、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4
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4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4
5、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4
6、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4
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
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4
9、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但实际为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对待。
50、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5
1、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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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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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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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5
5、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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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鉴于患者 曾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处诊治疾病,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纠纷,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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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2020年最新离婚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书格式:离婚状(名称)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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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离婚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书格式:离婚状(名称)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最新离婚扶养权纠纷起诉书格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最新离婚扶养权纠纷起诉书格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 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
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点,主要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4.结语和敬辞。在孩子抚养权变更书末尾需要把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另外就是客套的敬辞。
最新离婚扶养权纠纷诉讼书格式
[律师回复] 对于最新离婚扶养权纠纷诉讼书格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 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
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点,主要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4.结语和敬辞。在孩子抚养权变更书末尾需要把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另外就是客套的敬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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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有哪些?
保险纠纷的诉讼。共时效是两年,是按照其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来进行计算。超过两年之后,法院将不会再受理该民事诉讼案件。受害者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出汗的话,应及时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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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房产纠纷状范本怎么写 原告: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一、房产纠纷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元; 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房产纠纷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年__月__日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合同书》,向被告购买位于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层的房屋。原告在支付完所有房款后,于__年 __月__日取得正式购房发票。 房产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于__年收楼入住,被告有义务及时为原告办理房产证,但被告至今未办理。 由于双方在房产合同中并未约定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办妥相关房产证; 若被告逾期仍未办理,致使房产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告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原告与被告就上述房产纠纷事宜商讨未果,现根据房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恳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请求。 此致 ____人民 具状人: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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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间借贷纠纷是如何处理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种,一个是诉前保全,一个是诉讼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采取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情况紧急; 2、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4、诉前保全的申请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让你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 确实存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的生效判决存在不能执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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