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的死亡赔偿金丈夫占多少
身故者之妻之补偿金的分配継承,将涉及到其合法配偶、父母与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权益协调。一般而言,补偿款项构成为丧葬费用、法定的死亡补偿金、被抚养或扶养者的基本生活费、医疗开支以及心理遭受创伤后的精神抚慰等多项费用组成。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法律层面视死亡补偿金及精神抚慰为非正式的财产形式,但却具有与遗产类似的法定继承性。因此,在具体处理时,可遵循既定的遗产继承顺位原则予以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司的股权并不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婚姻关系仍处于存续期间时,其中任何一方对公司所做出的资金投入皆可算作是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其间的产权可以依照合法途径进行公平分割。股权乃指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组织结构之中,作为股东所享有之人身及财产方面的综合性权益,也就是由于具备了股东资格,股东便得以行使这一权利,从公司处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同时还能够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