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关于赡养费用的具体金额,我们可遵循以下几个原则来拟订:
首先,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在教育、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也要权衡父母双方在经济承担上的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准的实际状况。
其次,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其每月应交付的抚养费用通常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当负责抚养两名或以上孩子时,按照规定的比例适当调整,但是,总的费用上限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再次,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我们会参考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是该领域的平均收入,按照前述的比例来计算抚养费的数额。
最后,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如未成年子女身体健康状况较差需支付额外医疗费用等,可视情形适当向上或向下调整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最为适宜担当这一角色的一方来行使权力。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子女来说,通常会倾向于让母亲担任监护人的职位,然而,如果父母双方就此问题未能达成共识的话,那么最终的决定则应当交由法院依据所有相关因素并秉持着对子女最大利益的理念进行裁决。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后,作为法律体系中的完全行为能力者,他们的真实意图将会被更为尊重和珍视。为了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以及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法院会做出慎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