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尽管在打人和制造他人人身损害问题上并未达到刑事层面,然而这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参与者将可能遭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殴打他人或蓄意伤害他人体质这种行为,将会被处以五天至十日内的拘留以及两百元到五百元之间的罚款等惩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打人未遂怎么处理
1.针对尚未达成既定结果的不法行为者,我们可以参照已实现既定结果的类似案件,对其从宽或减轻处罚。
2.任何未能完成最终目的的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3.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只有当刑法明确规定了"可以"实施从宽或减轻处罚时,才能决定是否对这些犯罪未遂案件进行从宽或减轻处罚。
4.在已经可行的从宽或减轻处罚情况下,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是给予从轻处罚还是相应地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