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扣留保险赔不赔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驾驶证扣留怎么解除
驾驶证在法律明定的情况下处于扣留状态时,应当采取以下方法予以解除:首先要按照相关程序以及法定要求,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所有违法行为的处理,待确认所有非法行为已按规定完成,方可解除驾驶证被扣留的状况;
其次,当由于受到行政处罚而导致驾驶证被扣留的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必须耐心等待行政处罚期限届满之后,方可恢复其驾驶证的使用权限;最后,如果驾驶证是因为累积记分达到政府设定的扣分标准而被扣留的,当事人须通过严谨的考试并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方能领回原本属于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
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期间内,驾驶员因为其证书已被暂时吊销,从而丧失了继续行使驾照赋予他们驾驶汽车的合法资格。倘若有胆闯荡公路,那便是属于违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无证驾驶”。众所周知,保险公司都会明确规定,没有获得有效驾驶执照而擅自驾车的人,在发生车祸之后,保险公司均有权力不予赔付。这既是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是本着对公众出行安全的高度责任感来进行规制的。因此,由于无证驾驶而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我们的保险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定,决定是否履行赔付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