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未过户又被卖了怎么办
若购买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卖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或者向警方报案请求依法收回车辆所有权。当涉及机动车产权变更时,所需的一系列合法证明包括以下几种文件:
1.本车辆的行驶证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附页(需从车辆所在地区域的车辆管理所提供,请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行驶证以及养路费缴纳凭证前往领取);
5.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如买卖双方中有任何一人为异籍人士,还必须提交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暂住证。关于机动车从卖方变更到买方名下的过程,其主要步骤可归纳如下:
首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会在交易过程中推行由经营公司代理过户的制度,即在过户窗口并不直接受理消费者的办理业务,而是把车辆开往旧机动车经营公司处,由该公司代为完成评估和验车等相关操作并打印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车辆买卖后,要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二、车辆未挂车牌怎么处罚
对于未按相关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依法暂扣机动车并给予12分的罚款惩罚,同时处以200元的罚金。
此外,如果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将面临20至200元不等的罚单警告或罚款。如另外有规定,则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