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有一项政策规定允许垫资。所谓垫资承包施工,实际上是长期以来在国内建筑工程施工环节中所广泛采用的一种承包策略。具体而言,就是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间,承包商通过使用其自身拥有的资金,为业主垫付相关款项以支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当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或者全部完工之后,业主方将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标准,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建筑法关于索赔的约定有哪些
关于隐蔽工程的实施细节,在其被隐蔽之前,承包方有责任通知发包方进行仔细审查和检查。如果发包方未能及时展开此类检查工作,承包方将享有延长整个工程周期的权益,同时有权请求对应损失的赔偿,包括可能产生的停工以及窝工等成本。在涉及到勘察和设计工作的质量问题时,如若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给发包方带来经济损失,那么负责此项工作的勘查人员和设计人员应承担起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工作的责任,同时考虑减少或免除勘察、设计费用,以弥补发包方所遭受的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查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