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可以延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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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与其法定最高刑相关。五年以下刑为五年时效,五至十年刑为十年时效,十年以上刑为十五年时效,无期徒刑或死刑为二十年时效。期满需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后可追诉,不得随意延长。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可以延长吗

一、关于故意伤害罪追诉时效可以延长吗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所明确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范围与其法定最高刑紧密相关。

具体来说,若该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即为五年;若是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相应地为十年;而若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则延长至十五年;若涉及到的是无期徒刑或死刑,其追诉时效会长达二十年之久。

然而,若在二十年的时效期限届满之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范围是依据其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并且不得随意予以延长。一旦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若在时效期限届满之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则可在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之后,继续展开追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关于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

对于犯有故意伤害罪行之人的判决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犯有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措施;

其次,若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致使受害者重伤且手段极其残忍,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等更为严重的刑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故意伤害罪的诉讼时效与该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法定最高刑密切相连。具体来说,对于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罪行,其追诉期限定为五年;而五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的此类犯罪,追诉期限则设定为十年;至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重罚情况,追诉期限依法定为十五年。值得强调的是,尽管期限届满之后仍可以通过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的方式予以追诉,但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予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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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有效延长担保期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有效延长担保期限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双方协定,同意延长之后方可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又作了解释:“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知识-担保
方式介绍
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
2.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2.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
2.
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
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
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
担保行为的使用范围的问题,在权责担保法律的关系中,其他的不当得利之债、可以为之设立担保的民商活动很丰富。无论是担保法,还是担保法司法解释,都对担保进行全面的了解。
在担保的业务实践过程中,担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建立担保风范,规范了法律风险,推动了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作为一个担保公司应该如何快速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我们认为练好内功是关键,担保公司首先要处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风险的能力,在以下的几个方面来大大的下力气,通过练就内功,完成我们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首先就要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以及业务制衡的机制,担保公司应该建立制衡的内控体系,通过集体的智慧来防止风险,担保公司的前中后的阶段可以设置三个部分,担保业务作为开拓部门,担保的部门需要进行明确职责分工,互相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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