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后驾驶证被扣了再被交警抓怎么办
若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而导致其驾驶证予扣留状态下,不幸又再度遭致路边执法交警的查缉,处理程序则如下所示: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至相应的警方单位或机构,向负责扣押驾驶证的警务人员表达取回驾驶证之意愿。警方将会为您安排一个预定测试环节,只要顺利通过该项考验,便有资格取回先前因醉酒驾驶而被暂扣的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正处于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者,将面临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罚,同时还可能遭受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倘若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冒险驾车上路,此举将被视为无证驾驶,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相当严重,包括罚款、拘留乃至吊销驾驶证。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触犯醉酒驾驶的禁令,以保障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酒驾后交强险赔偿吗
敬请注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酒后驾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应先由相关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承担和赔偿。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了《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列举的特定情况,那么对于已经给予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仍有权向驾驶员寻求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