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权以偿还承诺书为凭据,向地方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按约履行债务责任。此种行为在法律规定上被称之为“侵害债权”的诉讼,不仅需要证明债权存在并未因时间而消逝的事实,而且还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原告应当是与此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业或其它合法实体;
其次,应当有明确的被告;
再者,原告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应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承诺书承诺内容怎么写
承诺书的书写需要包含以下至关重要的要素和信息:
首先,需在首行用鲜明的字体标注承诺的主题或事项;
其次,明确指明承诺的对象,确保信息的清晰准确;
然后,详细阐述所作出的承诺内容,使之成为读者能够理解并接受的书面约定;除此之外,承诺书还必须标明承诺人的身份信息,这不仅能够证明该协议是由其本人进行签署的,也有助于维护各方权益;
最后,务必清晰地标注签署承诺书的时间及其年份所在日期,这样签订的承诺书才会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份合法有效的承诺书,在其约定的范围内对参与方都应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四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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