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了办取保候审几天审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倘若犯罪嫌犯、被告人均已尽其法定受强制措施期而期满,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都应遵循本法条所载,及时为之释放、解保候审、撤销监视居住或是依法更改其他强制措施。
然而,此项法条并未明确规定审查取保候审申请的具体期限,因此无法直接解答“批准逮捕后办理取保候审需几日进行审查”这一问题。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审查取保候审申请的时间或许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办案机关的工作量以及工作效率等诸多因素而有所差异。若您希望了解更为详细的审查时间信息,我们建议您向具体的办案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批捕了办取保候审的程序怎么走
在有关取保候审的相关流程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和审批:
首先是由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要求;
其次,需求提交至负责侦探调查的相关机构手中(例如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在申请中详细阐述取保候审的充分理由,并且提供可以保证行为人遵守规定的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接下来,收到申请后的侦查机构将对其进行严格审核,若判定满足所需条件,则会制定出正式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一旦上述条件得到确认,相关保证人便需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或者犯罪嫌疑人须按照相关要求缴纳足够金额的保证金;
最后在取保候审实施阶段,侦查机关于执行完毕后,会及时将这一过程有效通知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及被告的强制措施已满期时,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相应措施。然而,关于取保候审的审查期限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工作负荷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区别。对于具体的审核时限,我们强烈建议您向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或者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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