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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被申请人缺席仲裁怎么判
若申请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席开庭或未经仲裁庭允许的情况下提前离开法庭现场,则将面临视为撤销申诉请求的风险。当申请人再度提出仲裁申请时,仲裁机构将无法继续受理。而当被申请人收到了书面通知书且未提供正当理由便拒绝出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即擅自离场的话,仲裁庭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在此种情形下,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缺席的一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当然是可行的。
然而,请注意在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工合同时,将无法领取到失业救济金。
根据法规规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情形需是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即非因个人意愿解除所引发的。因此,若劳动者自行决定终止劳工合约,则并不符合该项要求,自然也无法申请失业救济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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