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侵占罪立案金额标准有几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有关侵占罪的立案金额标准在此条款中并未予以明确阐述。尽管该条款详细描述了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但是并未公开提到具体的立案金额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盗窃罪的立案金额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这仅适用于盗窃罪,并不涵盖侵占罪。尽管侵占罪与盗窃罪均涉及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它们的犯罪构成及法律后果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我们无法直接给出贵州省侵占罪的立案金额标准共有多少种。若需确定贵州省侵占罪的立案金额标准,可能需要查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制定的具体数额标准,或向当地司法机构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任何单位的工作人员,若利用其在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占有据为己有,且其占有的违禁物品的价值达到了一定标准,那么,肇事者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如果非法占有的数额巨大,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被同时剥夺其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非法占有的数额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的情况,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必须进行追诉处理,而且这个数额应该按照累计计算的方式来确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针对侵占罪并未明确设定立案金额标准;然而,对应于盗窃罪,其立案金额标准具备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干预侵占罪时并不适用。鉴于侵占罪与盗窃罪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存在差异,对于贵州省地区的侵占罪案件,建议参照当地司法机构出台的具体规制,或者向该等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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