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什么情况下刑事拘留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在通常情况之下,公安部门若存在以下状况时,便可对涉嫌犯罪者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拘捕:
1.犯罪行为正在进行当中或涉嫌重大犯罪的人员正处于筹备阶段、实施阶段或者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查获的;
2.被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为罪犯的;
3.在犯罪嫌疑人的居所或者周围环境中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藏匿或者逃避法律制裁的;
5.可能破坏、篡改证据材料或者致使串供现象发生的;
6.拒报真实姓名、场所信息,身份不详实的;
7.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罪行嫌疑的。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公安部门均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一般什么情况得取保候审
以下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几种情形:
其次,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惩罚,但是其犯罪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实质性危害;
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应予以逮捕,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进行羁押,例如因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也可考虑取保候审;
最后,依法应当逮捕,然而犯罪嫌疑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需要照顾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当出现如下状况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执法权限,对可能涉及犯罪的嫌疑人执行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拘留措施:首先是当罪行发生过程中或者在具有巨大危害性的严重犯罪预谋和准备阶段,以及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并随即被公安机关及时侦破逮捕;其次是当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应受之责而被指控或者获取了相关证据线索得以揭露犯罪行径;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先有意识地破坏现有证据或者故意不如实陈述嫌疑人所掌握的关键信息;最后,如果嫌疑人有流窜行动、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参与团伙作案等高度疑似犯罪嫌疑的情况。因此,在符合上述情形的前提下,公安部门自然拥有依法果断执行拘留措施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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