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司法部门(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涉案人员进行取保候审时,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据此,对于经济罪犯而言,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同样可达十二个月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们国家,对于涉及到经济犯罪的罪犯,只要满足了相关的假释条件,便可依法进行假释的申请。具体来说,只要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他们需要服役超过原判处刑期的二分之一;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员,则要实际执行超过13年的刑期。在这期间,倘若这些犯罪人员能够认真遵守监管规矩,积极地接受教育和改造,表现出真正的悔悟之意且不再具有危害社会的风险,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假释的资格。然而针对一些特殊情况,经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核批准之后,便可以适当放宽假释执行刑期的规定。对于那些涉及到累犯以及由于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导致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被告,将不得实行假释。在决定是否对罪犯实行假释时,我们会全面考虑到假释后的生活对其所居住社区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
(一)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二)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