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办到老家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批准权以及执行权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然而,此项条款中并未明确标明取保候审的实际执行地点,也就是说,是否有可能将取保候审设置在罪犯或被告人家乡执行。因此,能否在罪犯或被告人家乡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由以上三家司法机构来共同判定。若在考虑到罪犯或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同时公安机关也认为在其家乡执行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在其家乡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这仍然需要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网签吗现在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期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无法顺利申请到签证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仅仅允许他们在固有的县或城市的公安机关所辖范围内活动。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尝试申请签证,便有可能借此机会逃脱司法监管,甚至远赴海外,从而给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执行通常涉及到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这三大法定执法机关负责。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地点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能否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乡执行,需要由上述三个执法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和协商后予以确定。如果符合相关的条件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话,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提出申请的。然而,最终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他们将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判断来做出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