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怎么取保候审条件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在确定是否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性的取保候审措施之前,需全面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涉案者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执行独立的附加刑法等较轻刑罚;
其次,如果涉案者涉嫌构成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并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并无产生社会风险的可能性;
再者,若涉案者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系怀孕期间、哺乳期内的母亲,同样可以在保证并无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若涉案者原有的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也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以及涉案者的实际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保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后,方能作出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检察院怎么处理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定义,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及履行各类合同的过程当中,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产并达到数额较大的地步。此项罪名的犯罪主体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一般公民自然人;其主观动机必须为故意为之;而其侵犯的客体则是国家对于合同事务的严格监管制度以及所有权制度的权威性;
至于客观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了五种具体情形。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设定如下:首先是指涉案者可能遭受较轻刑罚处罚;其次,涉案者所涉及的罪行应为有期徒刑及其以上,但其并未对社会造成明显的潜在威胁;再次,如果涉案者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属于孕妇等特殊群体,可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他人或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最后,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且已被羁押满一定时间,但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涉案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只有当所有条件均满足时,才能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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