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诽谤罪这一类型的自诉案件,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自诉人有权在宣告判决之前与被告方先行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或者撤销对被告方提起的自诉请求。基于此,遭受诽谤侵犯权益的受害者拥有选择进行调解或者主动撤诉的权利。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诽谤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产生了重大不良影响,那么该案就有可能被升级为公诉案件,届时是否撤诉的决定权将交由检察机关来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自诉案件当事人有权对自诉案件进行和解。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调解处理。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二、诽谤罪可以以刑事案件自诉吗
是的,任何形式的侵犯他人名誉、故意捏造事实进行诽谤、对他人的婚姻自由实施暴力干涉、或者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以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行为,均可归类为告诉才处理的刑事犯罪范畴之内。
然而,当以上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并损害到了国家的根本利益时,将被视作例外情况,不再遵循告知才处理的原则,而移交至公安机关或检察部门处理。具体而言,这包含了两种类型的自诉案件,即必须通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动提出控诉才能启动的案件,以及无需进行深入调查即可定性的轻微刑事案件。
至于称之为“告诉才处理”,即是指在这些刑事案件中,法院的审理程序必须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控诉为前提条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则中,对于诽谤罪的自诉案件有所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在案件进行审理之前,自诉人有机会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撤诉。因此,在面对这样的情形下,受害人可以自由地选择采取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或者主动提出撤诉请求。但是,如果诽谤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亦或是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该案件很可能会被转化为公诉案件。在此情况下,撤诉的决定权将由检察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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