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2家权威亲子鉴定鉴定最全收费标准(附2024最新价格一览)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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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哪里可以做亲子鉴定?沈阳国权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可以做亲子鉴定,地址在:辽宁省沈阳市打东清泉路。沈阳亲子鉴定中心机构有很多,为了方便快速找到沈阳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小编特意整理了沈阳亲子鉴定机构名单供您参考,共有10家正规鉴定机构,排名不分先后。机构推荐如下:注:各鉴定机构的鉴定类别不一样。请根据自身情况和鉴定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选择。内容仅供参考。
沈阳12家权威亲子鉴定鉴定最全收费标准(附2024最新价格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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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5家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列表大全

1、沈阳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大全

沈阳国权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沈阳亲子鉴定中心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区清泉路(沈阳国权基因)

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8:00

中心服务范围:和平区,沈北新区,于洪区,铁西区,浑南新区,皇姑区区,辽中区,沈河区;辽宁各市地区、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等地区

业务范围:DNA鉴定服务咨询预约,包括: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等DNA鉴定。

机构介绍:沈阳国权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是一家辽宁本土正规机构,致力于为万千辽宁家庭提供满意贴心的服务。中心一直秉承“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广大客户提供的问题解决方案。中心始终忠实履行独立第三方机构的职责,竭尽全力满足客户需求。

沈阳司法鉴定中心名单

2、机构名称:沈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敏学路

3、机构名称:沈阳市众际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亲子社区南五马路3号中驰国际大厦

4、机构名称:沈阳佳实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腾一街16号6门

5、机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

6、机构名称:沈阳市大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18楼亲子社区商会总部大厦

7、机构名称: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11号

8、机构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明廉街193号

声明:上述机构信息来源于司法鉴定名单网络,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及的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及时留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

沈阳亲子鉴定收费参考

1、沈阳司法亲子鉴定费用约3000-3600一次。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司法使用的亲子鉴定,一般用于子女补办户口上的出生证、抚养权纠纷、离婚财产纠纷继承权等。必须亲自到正规鉴定机构预约处理,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不支持委托处理,不支持寄送样本,抽样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并需要拍照和指纹识别,全程是公开方式办理,一般情况下报告周期在3到7天。

2、沈阳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约2000-2600一次。隐私亲子鉴定支持委托人在线处理,无需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全程匿名,支持邮寄样品,保护客户隐私信息,处理过程鉴定,准确性有保证,隐私性强,普通常规样品包括血液、头发、口腔拭子。特殊样品包括指甲、烟头、牙刷、和经血。结果由正规认证机构负责,无需担心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行性。正常情况下,报告周期为3-7天。

3、沈阳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在4000-5000左右一次。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孕期6周孕妇全身可处理鉴定,抽取15毫升孕妇外周静脉血作为鉴定样本,无创、无感染、无疼痛、无自然流产风险,男方对比常规样本检测,准确率高达99.9999%,保护客户隐私信息,全程可匿名。

选择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建议:

1.查看资质认证:选择一家资质认证齐全、有相关资质证书的机构。例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ISO9001认证等,因为这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相关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查,并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了解机构历史和口碑:在选择亲子鉴定机构之前,建议您仔细研究该机构的历史和口碑。可以在网上了解相关机构的用户评价和专家评论,还应该关注其专业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的信息。

3.关注检测方法和技术:了解机构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评估检测的准确性。理论上,先进的DNA分析技术可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目前,“大众DNA”、“碱基因”等的比较新的技术也值得关注。

4.关注机构保密措施:考虑到隐私问题,选择一家严格保护个人信息隐私的机构非常重要。因此,在选择机构时,应该了解其相关保密措施和保护措施,例如技术保密、数据存储和访问控制等方面。

5.关注价格与服务:在选择机构时,您可能需要考虑价格和性价比问题。这方面,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机构的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机构。

沈阳亲子鉴定出报告时间:

1、司法亲子鉴定(补办身份证、落户、公证、法院诉讼):5天,可加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

2、个人隐私亲子鉴定:5-7天,可加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

3、无创胎儿亲子鉴定:3-5天,可加急(48小时)

4、旁系亲缘鉴定:5-15天(不同关系时间不同)

阅读扩展:

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对亲子鉴定的费用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消费情况对亲子鉴定的费用作出相关规定。亲子鉴定的费用在每个地区几乎都不一样。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参考亲子鉴定的费用。

亲子鉴定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和孩子之间是否有亲生关系,并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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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双方协商并经认可,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 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证据规定33条,简易程序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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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拘留 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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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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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69条)
上诉后移送案件期限
原审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民诉1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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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审限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审限若干规定第2条,民诉176条)
再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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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人向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 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民诉 200、205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条件(符合其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做出裁定的;再审判决 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检察院审查期限3个月,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民诉2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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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200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民诉204条)
再审审限
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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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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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中止
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7条)
通知被执行人期间
受理执行案后,应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执行工作规定)第24条)
执行管辖权异议
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次债务人的执行异议期间
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应在收到履行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异议,不审查异议。(执行工作规定61条)
对执行行为书面异议的处理期限
当 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应当 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同上,第9条)。(民 诉2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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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后期限
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裁定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讼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财产分配方案异议期限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提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财产分配方案异议反对期限
未 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财产分配方案异议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 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提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讼的,执 行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
执行措施期限
冻结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不得超过2年。
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二份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规定29条)
应给予被执行的宽限期
执行被执行人被抵押房屋的,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主动腾空房屋。(执行抵押房屋规定第2条)
评估报告期限
应在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后5日内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后10日内向提出。(拍卖、变卖规定第6条)
拍卖公告发布期限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变卖规定11条)
提前通知相关人员拍卖期限
应当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拍卖、变卖规定14条)
恢复拍卖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应该在15日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拍卖、变卖规定21条)
拍卖裁定期限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10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拍卖、变卖规定23条)
拍卖物移交期间
人民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拍卖、变卖规定30条)
第二次拍卖限期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60日内再行拍卖。(拍卖、变卖规定26条)
第三次拍卖
第 二次流派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应当在60日内举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第三次拍卖流拍,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 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动产不能进行第三次拍卖。(拍卖、变卖规定2
7、28条)
执行审限
诉讼执行按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子在3个月内执结;经本院院长同意,可以延长3个月,还需延长,层报高院备案。(审限若干规定第5条)
申请上级执行期间
人 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向上级申请执行。(民诉226条)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自收到 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 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 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
不受期限限制
采取本法第242条、第243条、第244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民诉254条)
劳动仲裁
诉讼时效
劳 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 仲裁不受规定的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审查受理
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且告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
9、32条)
答辩期
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0条)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14条)
反申请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5条,该规则的3日5日指工作日,下同)
增加、变更请求
申请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41条))
开庭通知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5条)
延期开庭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5条)
仲裁审理期限
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
期限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
二、时效的起算:
1. 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 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3.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 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 时,才产生请求权。
4.以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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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最近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受伤了,不知道在不在工伤赔偿范围内,想咨询一下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项目待遇标准详细说明
1、医疗费
【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标准】:实报实销。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要求】:工伤住院期间。
【标准】:不同城市赔偿标准不同。例如海南省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为100元/天。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标准】:不同城市赔偿标准不同。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
【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标准】:足额结算费用,实报实销。
5、辅助器具费
【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标准】: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
【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
【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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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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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丧葬补助金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死亡。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
3、供养亲属抚恤金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死亡。
【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1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死亡。
【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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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能力鉴定费
【要求】:经过工伤认定,且通过劳动能力鉴定。
【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制定。
沈阳四院伤残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提问者提到的“沈阳铁路伤残鉴定的四院”是指原沈阳铁路局总医院,现在称之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其地址在,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该医院是沈阳市司法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同时,关于具体的鉴定范围以及流程,应该与该医院进行核实。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第二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四)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五)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七)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八)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九)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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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交通违法扣分详解
一次扣1分的违法行为: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2、车辆未张贴年检标、交强险标志。3、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一次扣2分的违法行为: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一次扣3分的违法行为: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高速公路匝道超车,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一次扣6分的违法行为: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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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沈阳工伤鉴定的医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打比方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2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因战、因工致残,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 (七)法律,因接触粉尘,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是工伤,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视同为工伤,非工伤,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中文名:工伤认定认证部门、致残或者死亡等,应当视同为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性质: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主题:工人分享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即指企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 (四)患职业病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2015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5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问题解答如下, 2015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项目待遇备注计算基数月份/比例支付渠道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12个月用人单位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停工留薪期间需护理的,需医院证明,单位派人,未派,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给付护理费。医疗费用实际发生100%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伙食补助基金转院费用基金交通、食宿费用医疗终结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100%基金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护理费完全护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基金按月计发大部分护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基金按月计发部分护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基金按月计发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本人工资27个月基金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二级本人工资25个月基金本人工资23个月基金四级本人工资21个月基金每月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90%基金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二级本人工资85%基金本人工资80%基金四级本人工资75%基金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本人工资18个月基金六级本人工资16个月基金每月伤残津贴五级本人工资70%用人单位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六级本人工资60%用人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本人工资20个月基金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此基础上增发3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六级本人工资17个月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本人工资32个月用人单位六级本人工资28个月用人单位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本人工资13个月基金八级本人工资11个月基金九级本人工资9个月基金十级本人工资7个月基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本人工资13个月基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此基础上增发3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八级本人工资8个月基金九级本人工资7个月基金十级本人工资4个月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本人工资25个月用人单位八级本人工资21个月用人单位九级本人工资17个月用人单位十级本人工资13个月用人单位因工死亡丧葬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基金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基金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40%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本人工资30%基金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10%基金附:上一年度南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6元(鹰潭3853元、景德镇3346元、萍乡3535元、九江3600元、新余3849元、赣州3696元、吉安3506元、宜春3399元、抚州3732元、上饶3519元),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制表:胡圣民律师(江西秦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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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2024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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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在工地上干活时摔断了右腿,想去做工伤鉴定。请问工伤鉴定项目一览表上面有哪些项目啊?
[律师回复]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项目一览表内容如下: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
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工伤鉴定等级及其赔偿标准一览表工伤鉴定等级及其赔偿标准一览表。
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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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伤鉴定费多少钱?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伤残鉴定根据事故性质不同鉴定费用支付方也不一样,而且根据鉴定的伤情不同费用也是不一样。
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如果对
第一次鉴定不符要求再次鉴定,那么应该由申请方承担鉴定费用、
如果是侵害事故,那么应该由申请方承担鉴定费用,也就是谁申请鉴定由谁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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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套牌车处罚规定2024是什么
1、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除了“套牌车”外,涉及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都是对当事人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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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2018年天津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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