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认定标准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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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我国法规,吸毒认定标准如下:一,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毒品或本人承认吸食、注射毒品;二,他人举报且本人供述明确,并有旁证材料相互印证;三,尿样检测呈阳性;四,虽不承认但尿样检测阳性且有其他旁证资料证明。
吸毒认定标准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吸毒认定标准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规所规定的吸毒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行为人必须在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时,现场缴获了毒品或者是其本人承认正在进行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其次,如果已有他人提供举报,并且本人也已供述明确,同时还具备其他旁证材料作为相互印证的线索;

再次,经过尿样检测后,被检测者体内含有毒品成分反应呈现为阳性者;

最后,虽然当事人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是经由尿样检测出阳性反应,同时又存在其他旁证资料予以证明。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吸毒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确定任何人员是否存在涉毒行为时,必须依据以下公认的明确标准:首先,若该人在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检查时,能当场提供其拥有毒品或是正在吸食、注射毒品,同时对此供认无疑,则视作存在涉毒行为;其次,若有人举报,且这名举报者能够提供或许可证实自己所言的其他旁证资料;第三种情况是,当尿样经过精确的化学检测后,结果显示其呈现明显的毒品反应阳性;最后,若此人坚决否认曾接触过毒品,但尿样的结果却显示明显的毒品反应阳性,并且可以找到其他旁证资料作为证据支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吸毒行为的认定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首先,个人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查获持有毒品或者其本人承认涉及吸入或注射毒品的情况;其次,若受到他人举报并且当事人对该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具有旁证材料予以证实;再次,经过尿液样本检测呈现出阳性反应;最后,尽管当事人否认自己涉毒,但是经尿液样本检测仍为阳性,并且有其他旁证资料能够证明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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